
朱仕金,男,汉族,1984年4月出生,四川南部人,中共党员,宜宾学院法学院2005级法学专业学生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,现从教于西华师范大学法学院。
◆撰写论文《宪政与光荣:论戴高乐1958年宪政改革》(西南政法大学2012届硕士学位论文)。
◆发表论文《宋代“乡原体例”之法律属性考察》(《牡丹江大学学报》2014年第8期)。
◆发表论文《法文化的困境与出路》(朱勇主编:《中华法系》第五卷,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)。
◆发表论文《中国古代减罪自首制度考论》(陈煜主编:《新路集(第五集)》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)。
◆发表论文《从“文学”到“吏事”——唐宋判文演变的法律文化探析》(《法学》2016年第6期)。
◆发表论文《乡约与清代基层社会法律秩序研究——以乡约所建置为线索》(谢晖主编:《民间法(第19卷)》,厦门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)。
◆论文《中国古代减罪自首制度考论》荣获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第五届全国法律史学征文三等奖。
◆论文《从“文学”到“吏事”——唐宋判文演变的法律文化探析》荣获中国政法大学第十二届“学术新人”论文大赛“学术新人”称号、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第六届全国法律史学征文二等奖。
◆论文《从“文学”到“吏事”——唐宋判文演变的法律文化探析》荣获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第六届全国法律史学征文二等奖。